德國正逐步因應技術勞工持續短缺的問題:對於技術勞工流入的要求,或簡稱為 「商業 」或 「企業移民」,已經進行了修訂,尤其是《技術移民法》。儘管如此,這些規定仍需不斷更新與調整。修訂後的居留法規範了外國勞工來德的各種選擇。在雇主的支持下,盡快實現這一目標的程序是 「加速技術勞工程序」。
所有申請人的共同原則
有酬勞工作居留許可證(以及首次入境所需的簽證)的授予受 AufenthG 第 5 條的一般要求和 AufenthG 第 18ff 條的特殊要求的約束。任何人若希望透過大使館或領事館取得簽證,並隨後透過移民局取得居留權,則必須同時遵守這兩項規定。AufenthG 第 18 條規定了特定申請人或專業團體的移民標準,例如接受過職業訓練的技術人員、學者或研究人員。其後,法律還對 ICT 轉移或 「藍卡 (歐盟) 」作了特別規定
為了獲得居留許可,每位申請人都必須滿足與公共安全和秩序相關的要求,同時還要確保他們的生活。即使在這裏,對於舊案例、家庭、特定國籍或特定職業,通常也有特殊規定 - 總是值得向專業人士諮詢!對於經常需要提供培訓或薪資證明的員工而言,所需的文件需要更加仔細地審查。
您需要瞭解的特殊要求
根據培訓或工作的級別,屆時必須提供合格的職業培訓或大學學位證明。如果資歷是在國外取得的,則必須證明與德國培訓標準相等 - 工作本身也必須是只能授予合格員工的工作。
為了避免申請時不必要的等待時間,我們建議您做好充分的準備 - 歡迎您向我們的專業團隊尋求全面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