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僱傭關係無法繼續,與雇主分離就成為不可避免的事。這有時會在解除合約的幫助下發生。這與僱傭合約實際上是相反的:雇主和員工同意終止僱傭關係,通常是雙方同意且立即生效。
此合約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並規定終止期限、是否提供遣散費,以及加班費或未休假日的處理方式等。解約協議也可用於規避解雇保護,可讓勞資雙方更快速地解除目前的僱傭合約。一般而言,解除合約協議的簽訂必須有冷靜期。如果其中一方堅持要立即簽約,法院一般會認為該合約無效。
無論如何,員工對於解約協議應特別小心,仔細觀察。乍看之下很吸引人的東西,往往會對身為員工的您造成極大的弊端。身為員工,在沒有事先獲得法律諮詢的情況下,絕不應該簽訂解約協議,這也是為了避免法律後果,例如被職業介紹所停職期間和其他後果。
如果您正在考慮解除合約,或已收到雇主的提案,請與我們聯絡。A 紐倫堡的勞動法律師 將為您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