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如果外國人的居留許可未被延期,則有可能被驅逐出德國。例如,如果外籍人士不再符合居留目的或被判犯有刑事罪,就可能發生這種情況。
入境禁令總是與驅逐掛鉤。如果被驅逐出境的外國人在入境禁令下仍再次入境,根據《居留法》第 95 條,他們可能面臨最長 3 年的監禁刑期。遞解出境後實施入境禁令的目的是防止不符合居留許可要求的移民在出境後立即再次移民。
有關時限長短的決定僅在有限範圍內屬於移民主管機關的判斷範圍,但屬於相稱性的問題,可由法院審核。如果外國人主管機關無限期地發佈此類時限,我們將就後續時限的可能性向您提供建議。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受到遞解出境的威脅,請不要猶豫,立即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為您提供全面的法律建議。我們將討論您的個別案件,以期找到最佳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