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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聯絡

在分居的情況下,子女受到的傷害最大。我們會幫助您做出安排,盡可能為所有相關人員取得最佳結果。

兒童的最佳利益為中心。

在每次分居中,共同子女可能是受苦最深的人。分居後,共同子女通常仍與父母中的一方生活在一起。這就產生了子女並非主要與其生活在一起的父母一方在多大程度上被允許與共同子女接觸的問題。

由於法律在這方面沒有規定任何固定的規則,接觸安排是根據父母雙方和共同子女的需求和可能性來組織的。除了經常實行的聯絡安排,例如子女每隔一個週末與未同住的父母一方共度,或公平分配假日和公眾假期時間之外,還有無數個別的選擇。

在此,重要的是作出安排,以確保定期聯絡,並且不會讓「搬走」的父母一方與子女的生活更加脫節。

然而,父母不可能總是達成友好協議。我們的家庭法專家可以在這方面提供幫助。我們致力於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接觸安排,並與問題父母進行協商。如果庭外努力無法取得預期的成功,我們將協助您向家庭法院提出適當的申請。只有在絕對困難的情況下,探視權才會受到限制。

有關探視權的決定應始終以兒童的最佳利益為依歸。身為紐倫堡一家專精於家庭法的律師事務所,我們隨時可以在這個情緒緊張的衝突領域為您提供建議。 如果無法達成協議,我們很樂意代表您,幫助您維護自己的權利 - 當然也包括在法庭上。

兒童接觸的典型挑戰。

  • 您的配偶是否拒絕讓您與孩子接觸?
  • 您是否被禁止獨自帶著孩子去度假?
  • 分居後讓孩子與配偶獨處是否有任何顧慮?
  • 您是否認為孩子的福利受到威脅或有誘拐兒童的危險?
  • 配偶是否沒有遵守協定的聯絡時間?
  • 配偶是否拒絕孩子與祖父母或其他親戚接觸?

我們如何幫助您。

程序與支援

  • 記錄父母之間可能發生的衝突
  • 透過雙方同意的接觸安排協議,在庭外解決衝突
  • 與青少年福利辦事處和教育支援組織合作,就可強制執行的聯絡安排進行法庭訴訟

目標與成功前景

  • 必要時透過監督接觸,恢復與孩子的接觸
  • 根據父母和子女的個別情況,制定靈活的聯絡安排
  • 協定聯絡安排的司法強制執行
  • 避免疏離,同時為了孩子的最佳利益,恢復孩子與分居父母之間的信任關係

手術所需時間和持續時間

  • 程序的時間長短主要取決於相關各方的合作情況
  • 在庭外領域,通常在幾個星期後會有結果
  • 法律規定,家事法庭必須在四週內確定第一次口頭聽訊的日期。

成本與費用

  • 根據工作範圍,特別是是否需要其他調解中心如教育援助、心理學家的參與,透過《德國律師費用法》(RVG)或費用協議的費率計費
  • 有財務困難時可申請法律援助
  • 取消費用是法律規定,即每一方自行承擔律師費,在法庭費用方面分擔一半費用

您在紐倫堡的家庭法聯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