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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作為被告或證人收到了警方的傳票,那麼您的權利和正確的程序問題就來了。收到傳票後,您可能認為自己必須遵守傳票。但是,作為被告,您不必去警察局,也不必做陳述。最重要的是,在沒有律師的建議下,您不應該做陳述。您通常無法辨別哪一種陳述對您而言是 「好 」或 「壞」,以及該陳述可能對您造成的後果。由於此類案件通常都很緊急,因此我們總是能在短時間內為您約見我們在紐倫堡的刑事辯護律師進行諮詢。
律師刑事法專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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