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位員工令人無法接受,必須予以解僱。這是企業家每天都要面對的情況。在企業活動的這些階段,我們也會為您提供稱職的支援。
僱主如果打算解雇員工,應該向在勞工法方面經驗豐富的律師尋求全面的建議。我們將解釋與解僱相關的選擇和風險(如解僱保護索賠),並討論可能的替代方案。
只要有可能,我們會盡力尋求庭外解決方案,以避免冗長且成本高昂的訴訟。如果庭外和解無法實現,我們當然會在所有勞動法庭上代表您。
在解僱的情況下,必須區分普通解僱和特殊解僱。普通解僱可能是由於公司結構改變或員工屢犯不當行為等原因,一般而言,只要事先通知就可以解僱。
此外,也可以(當然是對雙方而言)以事由為由終止僱傭關係。根據《德國民法典》(BGB) 第 626 條的規定,特殊終止只有在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才有可能,並且需要強烈的利益平衡。
無論是一般或特殊:這兩種終止形式都必須符合法律框架條件。您可以在我們律師事務所的詳細諮詢中瞭解這些條件,以及我們如何協助您實施終止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