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核准程序順利完成,專案就終於可以開始進行:不過,員工的簽證必須先與合約工作者卡一起申請。這是因為在工作開始之前,必須先到斯圖加特就業局申請居留許可的核准。然後,主管機關會檢查每位員工的工作證,並簽發工作證。
這些卡片只在執行工作合約時有效,通常只適用於一個永久性機構。簽發的有效期限為履行工作合約所需的預計工作期限。對於活動的最長期限有限制。此外,員工在兩年內重複活動也有最高限制。
工作合約員工卡片寄出後,必須提交給相關的駐外外交機構,作為簽證申請的一部分。這可確保簽發手續通常非常迅速。
上述簡略的程序既費時又複雜。也可能會花費很多時間。我們將協助您釐清任何問題,並提供支援,以達到最快速的執行。